那时候罗宾的马每天拉肚子,以至于走路都歪歪扭扭的根本就跑不起来,罗宾问过很多人都没有办法将他的马治好,以至于他最后都忍不住放弃了。
那天言蹊正好出门买东西,看到集市一角有个小伙子拉着一匹病怏怏的马,那张阳光帅气的脸上一片黯淡。
言蹊走近那马,看那毛油光水亮的一看就知道平日里被照顾的很好,“你要卖了它?”
罗宾也有些不舍,可是家里却容不得他舍不得,趁着马还能看不至于拉得脱形还能卖个好价格就想着干脆卖掉。
“是。”罗宾看着面前是个小女孩,倒也没有不耐烦,细细解释道,“它生病了,一直拉肚子都半个月了,所以才想着要把它卖掉。”
言蹊摸了摸马头,忽然道,“你可以暂时不用卖它。”
罗宾一愣,没懂言蹊的意思。
“你回去试着喂焦米粥,大米炒焦煮粥,可以多点汤,一天两次正常情况下三天就会好转。”
罗宾一听顿时陷入了狂喜,他问过很多人,可是现在的人别说养过马就连马都只在路上见过,所以更别提了怎样治马了。
言蹊是恰巧家里的表哥喜欢这些玩意,以前有空的时候也在马场里养过自己的小母马,那时候也是出现了拉肚子的状况,兽医一来看给了个这个方子,她那时候正好见了又记住了。
这时候正好能用上,也不知道有没有用不过活马当成司马医了。
“我也不能保证,不过情况好的话三天就能见效。”
罗宾开心地点点头,问过了言蹊的名字又约了三天后在这里见面,两人这才分开。
三天后,那马儿居然用言蹊的方法好了起来,渐渐恢复了以往的精神小模样。
言蹊和罗宾两人就此结缘,罗宾知道她是艾玛手下的姑娘后也没有看不起她,她也是亲眼看着罗宾从一个普通的小伙子变成了巴特镇上最快的马车夫。
可以说,在巴特镇上她最信任的人除了罗宾再没有其他,所以当初听到鲁娜说是罗宾提她家送花去圣克鲁斯的时候她不得不感叹,这其中还真是缘分。
“那现在你打算怎么办?”
罗宾以为这几天她都藏在某个地方,等着风头过了之后才出来在这里等着他,完全不知道这几天她经历了什么。
言蹊甩着腿,仰头看着天,“我想呆在圣克鲁斯。”
在那里,她估计能躲躲那些她想躲的人。
“很好啊。”罗宾一听就知道她打算怎样了,“需要我的帮忙吗?”
言蹊坦然地朝他笑了笑,“当然了,你需要资助我找个房子住下。”
罗宾也回给她一笑,“这当然没问题,毕竟——”
“——我们是朋友。”
言蹊听着罗宾的大喘气,回头看了他一眼,发现他眼里坦荡的就好像一望无际的大海,清澈又不见瑕疵。
言蹊也笑了笑,觉得未来幸福的日子在朝她挥手,而她全然不知在她不知道的地方,有人跟在马车后静悄悄地离开。
另一边。
快马加鞭的消息传到公爵大人的耳边,此时的帝诺正在参加一个皇室的舞会,他坐的角落里没有任何人敢上前来打扰。
摇晃着杯中的红酒,帝诺看着杯中的红色液体起起落落,在杯壁上留下一抹残红,就好像第一次床单上出现的点点猩红——
“还真是不听话的小家伙。”
作者有话要说:哎呀呀,言蹊的一举一动其实都……
咳咳
心疼某个自以为逃出去沾沾自喜的傻孩子
等公爵大人回来
哎呀呀呀
真的要长在床上了
借评论里小可爱的一句话
逃跑一时爽,事后床上躺
哈哈哈哈哈
晚安~
求投喂嘻嘻嘻~